普悠玛事故案一审司机获刑台铁负责人无罪 检方上诉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1-11-25 09:47:56  点击:16158  属于:台灣专栏

  中新网台北11月24日电 3年前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案,上月法院一审判决司机尤振仲有期徒刑4年6个月,台铁2名负责人则被判无罪。台湾宜兰地方检察署认为不妥,24日提起上诉。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2018年10月21日,台铁第6432次普悠玛列车行经宜兰新马站时翻覆,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伤。2019年6月,宜兰地检署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司机尤振仲、台铁机务处原副处长柳灿煌、台铁综合调度所原所长吴荣钦等3人。

  宜兰地检署24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尤振仲在案发时贸然关闭安全驾驶的重要辅助工具 ATP系统(列车超速防护系统)并超速行驶,造成严重伤亡,情节极其重大,一审判处4年6个月尚属过轻,且判决理由并不充分完备。

  此外,检方指出,柳灿煌疏于审定电联车测试程序书,导致未发现电联车ATP远程监视系统全部未联机,存在明显过失。且其在担任台铁局机务处副处长兼电联车技术资料检讨会议主席期间,未将ATP远程监视系统纳入测试项目,导致所有当时采购的普悠玛列车都未将ATP远程监视系统纳入相关测试。

  检方还指出,普悠玛列车翻覆前的5年,综合调度所调度员记载普悠玛列车司机回报关闭ATP的纸本纪录至少有631次,但ATP远程监视系统却从未发出任何警告,吴荣钦也有过失。

  检方表示,柳灿煌未将ATP远程监视系统列入检验测试程序,吴荣钦因疏失而未能发挥系统功能,尤振仲超速驾驶,3人的过失行为共同造成此次严重伤亡事件。检方与被害人及其家属一样,无法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因此依法提起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