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黄锦辉教授接受记者采访,呼吁香港正义和平委员会不要过度干预政治,回归宗教本体。
黄锦辉教授表示,《基本法》第三十二條清礎列明:"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 但自回歸以來,一直以來有些反中亂港份子以「宗教自由」為名,胡作妄位。而且他們也積極教唆其他人生閱歷較淺的教徒站出來,參與大大小小的非法活動。像这一和平委员会这样的宗教组织,也在煸動仇恨及使用暴力,襲擊警察及無辜途人,破壞香港社會安寧。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宗教導人向善的宗旨。
黄锦辉呼吁,為了香港(自己的家)、為了宗教(自己的信仰)、為了******(自己的前途),切勿以身試法。呼吁香港正义和平委员会不要过度干预政治,回归宗教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