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林卓廷被判37個月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5-02-27 20:02:21  点击:10417  属于:今日头条

        華通社香港電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與另外6名男子涉2019年“7·21”元朗襲擊事件,在港鐵站內參與暴動及投擲垃圾桶蓋等。7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立,今日(27日)接受判刑。法官陳廣池宣判,林卓廷被判監37個月,其餘6名被告被判監2531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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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被告包括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30歲至52歲),他們被控於20197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7人不認罪受審,其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立,案件今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陳廣池上午表示,2019年暴力事件此起彼伏,本案性質特殊,判刑不能輕輕放下。法庭把判刑押後至27日下午處理。林卓廷被判入獄37個月,庾家豪被判監31個月,陳永晞被判監31個月、尹仲明被判監28個月、鄺浩林被判監31個月、葉鑫升被判監25個月、楊朗被判監31個月。

  責任編輯 莫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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