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肆意侮辱国旗,將国旗扔入沙田城门河。
3月4日电 去年9月22日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大批暴徒聚集唱歌,当中有人拆下国旗涂黑及践踏,再將国旗扔进垃圾桶內推落城门河,涉案21岁跟车工人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据大公文匯全媒体新闻中心报道,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今日(4日)於高院上诉庭提出上诉,法官听罢与讼双方陈词,稍后颁发书面裁决。
律政司陈词表示,原审裁判官只依赖古思尧一案参考,认为本案情节较古一案轻微,但律政司不同意此说法,指答辩人中度至高度参与本案,情节远超古一案,裁判官低估案情严重性、没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审判原则上出错。律政司另邀请上诉庭罗列判监禁式刑罚时的指引,予下级法院参考。
被告罗敏聪,报称跟车工人,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广场及沙田大会堂一带,公开及故意以毁损、涂划、玷汙、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