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西九龙裁判法院。
2019年12月9日旺角有暴徒堵路放火,一男子疑因政见遭暴徒“私了”晕倒,施暴的18岁巴基斯坦籍学生当场被捕,今日(3月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被告续还柙至本月27日,以待索取其心理、背景、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
控方透露被告没有案底;辩方求情呈上数封求情信,校长在信內望法庭给予被告机会,从错误中学习。社工则指被告乐於助人,是次案件已令他有深刻反省。
辩方恳请法庭考虑到被告年轻,实时认罪,先为他索取感化报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闻言反指,事主被人打至昏迷,案情严重。辩方则响应指,事主未有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
巴基斯坦籍被告Hamaad Mahmood(18岁)为学生,香港出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与山东街交界袭击男子陈大鹏,对陈大鹏造成身体伤害。